根据世界华商投资促进会第九届主席团大会:关于加速实现华商企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扩张战略,加快行业的资源整合和企业的并购重组,在全球各区分别设立行业(产业)理事会的决议的指示精神,亚洲事业总部现做出如下决定:
以大中华区为中心面向全球设立各行业(产业)全球理事会和区域经济研究会;理事会和研究会均实行理事长负责制,总干事负责监督协调工作,常务副理事长(秘书长)负责具体的日常事务。各行业(产业)全球理事会所有成员均由理事长单位、副理事长单位、常务理事单位、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组成;区域经济和投资分会由当地政府或行业代表担任;各行业(产业)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细分行业(产业区域)分会,分会会长由细分行业的世界华商标杆企业负责人或当地政府、行业代表担任;细分行业世界华商标杆企业的产生须严格遵照企业年营业收入、人均利税和社会贡献、社会责任、社会知名度等入选指标的标准当选,企业当选分会会长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提名,提交促进会主席团秘书局审议,根据促进会章程分会会长有权提名,并推荐副会长,组建细分行业。